
跨境电商的旺季即将到来,许多外贸企业正在筹备参加海外的行业展会。在这个时候,一个经常被忽视的法律风险浮出水面:参展商品可能因商标问题被当地海关扣押,甚至面临侵权诉讼。我曾处理过多起这样的紧急事件,今天想和大家探讨一个具体问题:在德国或法国参展前,没有进行商标检索就直接带样品参展,这种做法的法律后果是什么。
《欧盟商标条例》第9条:商标权人的排他权
根据《欧盟商标条例》(EU 2017/1001)第9条第2款,商标注册人有权阻止任何第三方未经其同意,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,尤其是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。该条款的适用范围涵盖了“进口或出口商品”,这就意味着,即便参展商只是将样品带入欧盟境内进行展示,也构成“进口”行为,可能触发商标侵权。
这里的关键点在于:参展商的样品只要在物理上进入欧盟领土,无论是否实际销售,都已经落入商标权人的控制范围。海关人员依照《欧盟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》(EU 608/2013)第17条,可以在边境主动扣留涉嫌侵权的商品,而无需等待法院命令。
实操案例:一家电子配件厂商的教训
2023年,我辅导的一家深圳电子配件厂商,携带了一批移动电源样品前往德国汉诺威参加电子展。该公司的移动电源外壳上印有一个英文品牌名,客户认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描述性词汇,没有在欧盟做过商标注册。展前,我曾建议其进行欧盟商标检索,但客户认为“成本太高”而未执行。
在开展第一天,当地一家知名电子产品公司委托的律师携带《初步禁令申请》找到展位,指控其样品使用了与该公司在第9类(电池、充电器)上已注册的欧盟商标高度近似的标识。律师展示的商标注册证显示,对方的商标保护期限从2019年持续到2029年。根据《德国民事诉讼法》第935条,法院可以快速发布禁令,当天展品就被海关暂扣。
客户最终被迫撤展,还支付了约8000欧元和解费用,用以覆盖对方的律师费和海关扣押执行费用。最重要的是,该公司在当地市场的经销商看到了展会上发布的侵权信息,后续订单全部取消。
抗辩路径分析:实用主义视角下的举证责任
如果您的公司遇到了类似情形,千万不要误以为“只要没销售就没问题”。抗辩路径通常有以下几种:
第一,举证证明您的商标在参展地有先用权。根据《欧盟商标指令》第6条,在某一成员国境内,在他人商标申请日之前,已在该地域范围内就相同商品使用相同标识的,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。但您需要准备:参展地的销售合同、广告发票、物流单据等,最好能具体到某年某月。
第二,考虑权利滥用抗辩。如果能证明对方商标有恶意注册嫌疑,例如对方抢注了你在中国的未注册驰名商标,可依据《欧盟商标条例》第59条第1款(b)项提起无效宣告。但这条路耗时长,展会期间内难以立刻解决。
第三,紧急协商是最务实的选择。立即联系当地知识产权律师,向法院申请撤回禁令担保金,同时与对方协商“仅清关、不销售”的备忘录,换取解除扣押。
如何做好展会前的知识产权检索
在参展前至少30天完成以下动作:
1. 在欧盟知识产权局(EUIPO)官网的eSearch Plus数据库,逐项检索您的商标在第几类(尤其是对应展品的类别,如第9类、第11类、第25类)下是否有近似已注册商标。特别注意:英文字母组合、图形元素甚至色号都要进行对比检索。
2. 如果在检索时发现可疑的障碍商标,立即向当地商标代理机构要求出具书面合规分析。这份文件可能成为未来诉讼中的抗辩证据之一。
3. 收集并留存你的首次销售证据。最安全的时间节点是参加新市场前的至少18个月,提前完成商标申请。欧盟商标注册通常4-8个月出证书,完全来得及。
在合同审阅时,我也提醒大家:不少外贸订单条款要求“出口方保证商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”。一旦违反,买家不但可以索赔,甚至有权主张合同价款全部免付。因此,没有商标预先合规核查的参展行为,实质上是在将自己的商业利益暴露在高风险之下。
每一次跨国参展都是检验知识产权保护的窗口,不仅仅是一个商业机会,更是一次法律实况演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