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上个月,一位做厨具出口的客户找到我,满脸焦虑。他接了一个中东客户的OEM订单,产品全部贴对方指定的商标,报关出口时却被海关扣留,理由是商标涉嫌侵权。他反复问我:“我只是代工,商标是客户给的,侵权也要我负责吗?”这个问题,其实每天都在跨境贸易中真实上演。
OEM贴牌生产的法律定性:不是“制造”而是“使用”
很多人误以为,OEM(原始设备制造商)只是按照委托方的要求生产产品,自己不参与品牌运营,就不会触碰商标红线。但根据《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,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,即构成侵权。这里的“使用”,包括生产、加工、销售等多个环节。
在司法实践中,OEM厂商是否构成侵权,核心在于判断其“贴牌行为”是否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“使用”。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“PRETUL”案中明确:如果贴牌产品全部出口至委托方所在国,且委托方在该国享有商标权,中国境内的贴牌行为不认定为商标侵权。但请注意,这个判决的前提是委托方在其本国拥有合法商标权,且产品不进入中国市场。
实务中三种最危险的场景
场景一:委托方在目标国没有商标权。这是最常见也最危险的情形。比如,委托方让你贴“ABC”商标出口到美国,但“ABC”在美国已被第三方注册。此时,你的产品一旦进入美国海关,就可能被扣押,甚至面临巨额赔偿。
场景二:委托方商标在中国已被他人注册。即便产品全部出口,如果该商标在中国境内已有在先权利人,你的贴牌行为仍可能被认定为侵权。2020年广东省高院在“HONDA”案中判决:OEM厂商未尽合理审查义务,需承担连带责任。
场景三:委托方商标权不稳定。例如,委托方的商标正处于异议期、撤销期或无效宣告程序中。此时,你的生产行为就像在雷区行走,一旦对方商标被撤销,你的订单就会瞬间失去合法性基础。
OEM厂商的合规审查清单
第一,要求委托方提供目标国的商标注册证或申请受理通知书。如果是通过代理商下单,必须确认代理商的授权链条完整。我建议客户在合同中明确约定:委托方保证其商标权合法有效,若因商标问题导致货物被扣押,委托方承担全部损失。
第二,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委托方商标是否已被他人注册。如果该商标在中国已有在先权利人,即使产品全部出口,也应谨慎接单。实务中,很多OEM厂商因此被国内权利人起诉,最终赔偿金额远超订单利润。
第三,保留完整的订单文件、委托方商标权证明、沟通记录。这些文件在侵权诉讼中可以作为“合理审查义务”的证明,帮助减轻甚至免除赔偿责任。
一个真实的避险案例
去年,我帮一家家电OEM企业处理过类似问题。他们接到一个欧洲客户的订单,贴“SUNNY”商标出口。我在检索时发现,“SUNNY”在欧盟已被另一家公司注册,但委托方声称其在欧盟有合法授权。我要求委托方提供授权书原件,并联系欧盟商标局核实,最终发现授权书是伪造的。企业果断取消了订单,避免了至少200万元的损失。
OEM不是免责金牌。在跨境贸易中,商标侵权风险并不会因为“我只是代工”而自动消失。作为OEM厂商,你需要做的不是盲目相信委托方,而是主动审查、主动防范。毕竟,海关扣留的货物,不会因为贴的是别人的商标,就自动放行你的集装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