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上周处理一个真实案例:某工厂报价20万美金的设备,条款写的FOB上海港。装船时吊机故障,设备摔坏,货代要求工厂赔偿。工厂老板急了:“FOB不是买方承担风险吗?我货交了怎么还要赔?”
这就是典型的FOB操作误区——把风险转移和实际交货动作混淆。FOB(Free On Board,离岸价)的核心规则是:卖方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船只,当货物越过船舷时,风险转移。但关键在“装上船”这个动作:没装完之前,风险在你。
一、FOB核心四要素
定义与全称:Free On Board(Incoterms® 2020),俗称离岸价。适用海运或内河运输。
责任边界:卖方承担出厂到装船完毕的全部费用和风险;买方负责运费、保险费、目的港清关及后续费用。
风险转移节点:货物实际装上船的那一刻。注意:不是“越过船舷”,而是“在船上就位并完成固定”。
保险与运输:卖方无义务买保险(但建议买装船前的内陆险)。运输合同由买方安排。
二、合同写法标准
必须写全:如“FOB Shanghai, China(Incoterms® 2020)”。2020版本细化了装船义务,防止扯皮。
三、3大常见操作误区
误区1:以为风险在进港时就转移。进港不等于装船。某案例中,货物在码头仓库被雨淋湿,【风险还在卖方】,因为没装船。
误区2:忽视“装船前内陆运输”的费用归属。从工厂到港口的拖车费、报关费全部由卖方承担。一台设备从义乌到上海港,拖车费约3000元。
误区3:把“FOB”当“出厂价”报价。 FOB包含的内陆运保费、港杂费、文件费合计约500-800元/柜,有些工厂忘记算入,【利润凭空少了10-15%】。
四、实操案例:目的港费用争议
某贸易商FOB条款出口,买方指定船公司。到港后,目的港产生滞箱费1500美元。卖方认为自己没错,但买方拒付。经查,【原因是卖方没在提单上确认“预付款”】,导致船公司直接找收货人要。所以合同里要写清:货物装船后,由买方承担船公司产生的所有异常费用。
五、现场实操任务
拿出一份你目前的报价单,把所有含“FOB”的条款列出来,对照以下清单检查:
1. 价格里是否包含内陆运输和港杂费?
2. 合同里写的“FOB上海港”是加上了(Incoterms® 2020)吗?
3. 如果货装一半发生损坏,你的保险覆盖这个场景吗?
逐个修改后,明天就可以发给客户,减少80%的后续纠纷概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