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们做外贸的,尤其是刚入行一两年的业务员,最怕听到客户说“货已经到港了,为什么还要收这么多额外费用?”
就拿FAS来说,也就是“船边交货”。上个月一个做钢材的客户,跟东南亚买家签的是FAS上海港,结果货到了目的港,买家发来一张天价的滞期费账单,理由是船到港后没及时安排卸货。客户回头一看自己的合同,懵了——FAS的责任到底在哪一步截止的?
实际上,很多新手甚至老手,都会把FAS和FOB搞混。FAS的全称是Free Alongside Ship,意思是“船边交货”。注意这个“船边”是【承运船舶的吊钩所及之处】。也就是说,卖方只要把货放到码头上,放在买方指定船舶的吊臂能够到的位置,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。
买卖双方责任边界是什么?
卖方承担:工厂到装运港船边的运费、出口报关费、港口操作费(如码头搬运、堆存费),以及货物在船边安全摆放之前的全部风险。买方负责:船舶订舱、支付海运费、目的港提货及清关费用。风险转移节点非常清晰:【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,风险归卖方;越过之后,风险归买方】——但记住,是“船边”,不是“船上”。很多纠纷就出在这里。
常见误区一: 误以为卖方要负责装船。FAS是船边,卖方不需要把货吊上船。如果合同写成了FAS,但客户要求卖方“送到船上”,那就相当于变相升级成了FOB,运费和风险全变了。用数据说话,假设一个40尺高柜装到船边需要800元人民币,但装到船上再加吊柜费、绑扎费,可能多出1000-1500元。
常见误区二: 忘记写年份。合同里只写“FAS”不写“FAS Incoterms® 2020”,万一遇到纠纷,仲裁方会默认按旧版规则(比如2010版)来判。新版里明确规定,货物需要“清晰可辨别地交付给承运人”,老版要求没这么细。有家外贸公司就吃过这个亏,因为合同年份没写,被要求多赔了20%的滞箱费。
常见误区三: 把FAS用于集装箱货物。大部分集装箱货物根本不适合FAS,因为集装箱无法直接放在船边吊装,通常需要先堆在堆场,再通过吊机转运。这时候应该优先选FCA或FOB。
再给你一个典型场景模拟:假设你卖瓷砖到迪拜,签FAS广州港。货到了码头船边,结果船晚到了3天,这几天堆存在码头的费用(每天每柜大概80元)归谁?按规则,船晚到是买方安排的运输有问题,这笔钱应该找买方付。但实际中,很多卖方便宜行事,直接垫了,最后买家根本不认账,硬亏两千多块。
最后,给你个实操任务:去找一份你们公司现成的外销合同,找到“贸易术语”那一栏,看看写的是哪个版本?有没有把FAS写成“FAS 广州港 2020”?如果没有,立刻找老板或者老同事讨论一下,改过来。同时,把你们给所有东南亚客户的报价单,凡是用FAS的,额外加一条备注:“本报价包含出口报关及船边交货费用,不包含装船及目的港费用。”
实际干好了,这一条备注,就是帮你们公司每年省下几万块纠纷成本的开始。